各单位:
凭证《高等学校消防清静治理划定》和《北京市单位消防清静主体责任划定》等文件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消防清静治理系统,凭证目今各二级单位中层干部调解现实,请各单位重新报送本级消防清静责任人和治理人有关信息,详细要求如下:
单位消防清静责任人:为各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认真人(中层正职,1人)。
单位消防清静治理人:为各二级单位分担清静事情的副职(中层副职,1人)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报送,通过班子聚会研究的形式确定有关报送职员,并转达本单位全体职员知晓。明确的消防清静责任人和治理人应认真推行岗位职责(详见附件2),无特殊情形一年内不得调解。
请各单位参照附件1名堂填写并加盖公章,将扫描件于1月18日下昼17:00前发送至邮箱:20181103@btbu.edu.cn。
联系人:曹先生 电话:81353389
守卫处
2023年1月15日